【期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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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植物学报
曾用名:植物学通报
主办: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中国植物学会
主管:中国科学院
ISSN:1674-3466
CN:11-5705/Q
语言:中文
周期:双月
影响因子:1.422857
被引频次:190718
数据库收录:
中文核心期刊(2017);SCI科学引文索引(2014);统计源期刊(2018);CSCD中国科学引文库(2019-2020);期刊分类: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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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涉林案件中植物物证照片的拍摄(3)

来源:植物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2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花和果是植物的繁殖器官,具有稳定的结构和遗传特性,对树种的鉴定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因其生长周期较短,所以在很多案件中都没有花或果的存在。如

花和果是植物的繁殖器官,具有稳定的结构和遗传特性,对树种的鉴定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因其生长周期较短,所以在很多案件中都没有花或果的存在。如果有一定要作为重要物证进行拍照、采集和保存。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涉案的是裸子植物,多数裸子植物具有球果,球果往往能够在脱落后很长时间内都保持着完整的形态和结构,在进行这类植物的现场勘查时应在林下落叶中寻找球果,并按照拍照、提取、保存的步骤进行处理。

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的花和果实形态差别较大,拍摄时应注意反映出其典型特征。例如,被子植物鹅掌楸的花是单花两性花,拍摄时要反映花瓣、花萼和雄蕊的特征。

裸子植物红豆杉的花为单性花,雄花和雌花形态特征完全不同,但由于红豆杉的雌花花朵小且不易遇到,因此拍摄受限。在拍摄时,还需尽量反映出枝、叶、花之间的关系,便于鉴定的快速性、准确性。拍摄示例见图8、9。

拍摄果实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两种拍摄手法:

一是拍摄脱落的果实。在现场尽量寻找果实和枝叶相连的对象进行拍摄,以便完整的反映植物物证的特征。单独拍摄一颗果实,对于鉴定的意义不大。

二是拍摄生长在树上的果实。这种拍摄手法的优势是可以结合枝条及叶片一同拍摄,所反映的植物特征相对完整,有利于鉴定的准确性。但在盗伐林木案件中,这种相对完整的植物物证较少,因此,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拍摄示例见图10、11。

拍摄参数如下:

景别:近景-特写

焦距:100 MM~200 MM

光圈:小光圈f8~f11

对焦:MF

光线:顺光、自然光

角度:仰拍、平拍、垂直拍摄

曝光模式:光圈优先

曝光补偿:减1/2档

图7 复羽叶栾树枝条和叶片

图8 被子植物-鹅掌楸的花

图9 裸子植物-红豆杉的雄花

在拍摄果实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有些果实表面光滑,在拍摄时很容易造成反光,无法正常清晰准确地反映痕迹物证。因此,为避免反光,需要进行合理配光或曝光补偿减1/2档~1档,从而降低反光。在配光中可以利用拍摄现场的物体遮挡光线,或者运用白纸板反射光线,使拍摄主体受光均匀。花和果的拍摄需结合其他物证照片一同送检。

在拍摄树上的果实时,由于有些树木高大,无法加放比例尺,可结合脱落果实的照片进行参考。为了拍摄其细节特征,多采用长焦镜头,但焦距长,光线进入量减少,且光圈的调节受限,会造成曝光不足的问题。在拍摄过程中,为了避免此类问题,可降低快门速度以延长曝光时间,此时务必使用三脚架。或者选用具有恒定光圈特性的专业长焦镜头。如,佳能EF-200mm f/2.8L USM。

图10 被子植物-鹅掌楸果实

图11 裸子植物-红豆杉果实

四、结语

涉林案件案发现场遗留下的植物物证并不会如我们所设想的那样完整和符合要求,并且难以保存。因此,植物物证的拍摄工作一定要及时、快速、准确,在最短的时间内拍摄最完整的物证信息。常见植物物证的拍摄规程可以举一反三,适用于多数的植物物证的拍摄工作中。对于在植物物证上留有其他痕迹物证,如汗渍指纹等一些难以肉眼识别的痕迹物证时,可采用紫、红外照相技术进行提取显现,这也是后期继续开展的一项研究工作。



文章来源:《植物学报》 网址: http://www.zwxbzz.cn/qikandaodu/2021/0728/1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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